员工伪造网签合同致买房泡汤,中介公司被判赔差价186万( 五 )

在法庭上 , 中介公司只同意退还84700元居间费 , 至于其他损失都不同意赔偿 。

法院认为 ,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 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朱先生夫妇因中介公司员工办理虚假网签合同导致违约并造成损失 , 中介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

在计算具体赔偿数额时 , 法院首先确认 , 朱先生夫妇被法院判决赔偿房主的10万元违约金属于实际损失 , 中介应予赔偿 。

此外 , 中介公司对造成朱先生夫妇不能与房主完成房屋交易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 , 应予赔偿 。

法院认为 , 在2016年10月底二审法院作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终审判决后 , 朱先生夫妇就应息诉止损 , 因此法院以此时间点鉴定而出的涉案房屋价值571.46万元为参考 , 认定中介公司应赔偿朱先生夫妇房屋差价186.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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