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精准发放

央广网沈阳2月19日消息(采访人员田彤)日前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明确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 , 制定补贴落实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 , 明确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等 , 建立健全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机制 , 确保及时精准发放补贴资金 。

《方案》提出 ,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省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 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 , 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 , 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 , 从其约定 。 国有农场职工是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 由各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

《方案》明确 , 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 , 可根据3种情况由各市政府确定 。 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 , 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实测面积或原承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 , 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未实行家庭承包的 , 可以村台账为基础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 同时 , 机动地、册外地、林地、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用地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 以及长年抛荒地、弃耕地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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