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批再“减负” 严禁超范围、重复审批( 二 )

  针对审批自由裁量权大、申报材料重复提交、各部门要求不统一等问题 , 此次发布的清单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 各级审批部门在并联审批中均需使用统一名称 , 通过在线平台共享 , 不再要求申报单位在后续办事中重复提交 。 同时 , 各级部门将按照一个清单、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各项审批 , 切实解决重复审查、重复索要材料以及材料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 并以此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事项、申请材料不重复 。

  发改委表示 , 近年来 ,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协调推动修改了14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 建立起了并联审批制度 。 发布审批清单也是为实现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奠定基础 , 内容就是针对哪些事项可以同时办、什么情况下哪些事项必须办、哪种情况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等 , 为投资建设单位提供精准指引 。

  据了解 , 近年来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 , 逐年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 。 而对当前的投资审批体系进一步精简瘦身 , 仍是下一步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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