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市出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二 )

  普惠性幼儿园自认定之日起 , 认定有效期3年 。 有效期满後 , 由区教育督导部门对幼儿园办园质量重新开展评价 , 区教育行政部门重新认定 。 有效期间 , 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日常督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监管 。

  如果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有效期内办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等违反协议行为的 ,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 整改期限最长为三个月;在整改期间 , 停止发放生均定额补助 , 经整改合格的 , 恢复发放生均定额补助 。 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 。

  普惠性幼儿园在办园质量评估中评定结果不合格的 ,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 整改期限最长为一年 。 在整改期间 , 按85%额度发放生均定额补助,经整改合格的 , 恢复100%补助额度 。 如果出现违反协议行为或在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中评定结果不合格之後 , 经整改依然不合格的 ,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该园享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停拨、审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