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手整治错绘国界线、漏绘重要岛屿“问题地图”( 四 )

《通知》指出 , 四部门将在建立信息共享、快速鉴定、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 , 在服务保障地图承印、进出口经营单位健康快速发展基础上 , 加强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日常监管 。 其中 , 四部门要求 , 地图承印单位印刷的进出口地图产品 , 由其委托方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地图内容进行审核后 , 送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或备案 。 对涉及地图产品是否属于出版物难以确定的 , 应报上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定 。 不符合我国公开地图内容管理规定的印刷品和出版物 , 禁止印制或进出口 。

四部门强调 , 自然资源部门将联合新闻出版、海关、“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大对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地图印刷经营活动、进出口地图产品未取得地图审核批准文件等行为执法检查力度 。 海关要在邮件、快件渠道对疑似“问题地图”产品实施100%开箱查验 。

《通知》要求 ,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新闻出版、海关、“扫黄打非”办公室移交的“问题地图”线索 , 应及时组织开展地图内容鉴定和联合查处工作 。 要进一步健全和利用好“扫黄打非”工作机制 , 加强信息通报和预警 , 各级“扫黄打非”部门要将“问题地图”整治作为工作重点 , 坚决打击非法出版、印制地图行为 。 要联合面向地图承印、进出口经营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 普及地图、国家版图知识 , 提升从业人员自觉维护国家版图、抵制“问题地图”的良好氛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