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税务证明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涉及24项具体办理事项

  本报讯 (记者赵莹莹)从今天起 , 市民为拆迁房屋办理契税减免时 , 无需再提交户口本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於取消10项证明事项的公告》 , 24项具体办理事项今後将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此次1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取消 , 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 , 以及更好支援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此次决定取消的10项税务证明事项 , 涉及24项具体办理事项 。 从证明材料来源看 , 需要专门为办理税费事项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的共2项 , 包括服务地点在境外或购买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和居住证明;需要提供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的共8项 , 包括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明、许可证件、批覆档案、建设项目证明、取款凭证或存摺、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档案复印件、外国驻华新闻机构证 。 从涉及经济主体看 , 涉及民营经济的共7项 , 而涉及个人等其他主体的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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