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被低温津贴"暖到" 为何屡提却难落地?( 五 )

  而在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提到: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 ,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采访人员查阅资料发现 , 目前 , 我国各省份在发放低温津贴方面 , 出台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 。 北京、上海、宁夏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 , 提到了低温津贴 。 上海通过环卫行业集体协商 , 建立了一线职工低温天气下露天作业的津贴制度 , 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给一线环卫职工发放低温津贴 , 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 2017年12月起 , 上海5.3万名一线环卫职工绝大多数领到了从业以来的第一笔低温津贴 。

  然而在有些地方 , 低温津贴落实率并不能令人满意 。

  2013年10月 , 内蒙古自治区发文规定在零下25摄氏度及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及以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 , 应发高寒岗位津贴 , 每月230元 。 标准已经出台5年多 , 但采访人员采访了解到 , 能达到这一劳动标准的情况并不多 , 内蒙古企业单位发放高寒岗位津贴的情况还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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