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志尧交通肇事案三大焦点问题解读( 五 )

  在法院对孙伟铭作出终审判决3天后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引用了公安机关统计的一组数据:1998年 , 全国共发生5075起酒后和醉酒驾车肇事案件 , 造成2363人死亡;2008年 , 发生7518起 , 死亡3060人;2009年1月至8月 , 共发生3206起 , 造成1302人死亡 , 其中 , 酒后驾车肇事2162起 , 造成893人死亡;醉酒驾车肇事1044起 , 造成409人死亡 。

  在意见后面 , 附了两起“醉酒驾车犯罪案例” , 其中之一便是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 。 意见最后强调 , “为依法严肃处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 , 遏制酒后和醉酒驾车对公共安全造成的严重危害 , 警示、教育潜在违规驾驶人员 , 今后 , 对醉酒驾车 , 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 造成重大伤亡的 , 一律按照本意见规定 , 并参照附发的典型案例 , 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 ”

  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期为死刑 , 有人因此将最高法院的意见称为“乱世用重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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