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企员工或不再拿“死工资”

  粤国企员工或不再拿“死工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何颖思 通讯员粤仁宣)昨日 , 采访人员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 , 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广东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的原则 , 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联动指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 效益增工资增、效益减工资减、能增能减 , 既激励又约束 。

  省人社厅介绍 , 此次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 一是改“单挂”为“多挂” 。 《实施意见》将过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的“单一挂钩” , 改为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一适应两挂钩” 。

  其次 , 改“审核”为“备案或核准” 。 《实施意见》将过去每年核定国有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方案的做法改革为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 预算方案由国有企业自主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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