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二 )

  法律依据及处罚:对于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 处以27万元罚款 。 对于当事人经营无标签食品的行为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 处以3万元罚款 。

  (二)宁波市查处宁波市艾尔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北翠柏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利用“免费体验式宣传”的方式 , 虚假宣传医疗器械可治疗高血压等慢性病 , 以达到高价销售产品牟取暴利的目的 。 当事人通过上述体验宣传的方式营销 , 向老年人以23300元/台价格销售中低频高电位治疗仪 。 至被查获时 , 有登记参与宣传体验老人59400人次左右 , 有登记的购买者14名 , 涉及金额32.62万元 。

  法律依据及处罚:对于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 处以罚款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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