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成效显着( 二 )

  二是环境整治力度空前 。 31个省(区、市)累计投入资金410.77亿元 , 完成了3740家工业企业搬迁治理 , 对1883个排污口和207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关闭取缔 , 拆除违法建筑579万平米 , 对穿越水源保护区的1266条道路桥梁进行了应急防护设施建设改造 , 规划建设了145个新水源及输水管道1366公里 , 大力推进了水源地清理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

  三是群众权益得到保障 。 完成涉及33万户居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新建污水处理站2998个 , 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450公里 , 实现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 , 既有效解决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 , 又推动提升了群众生活质量 。

  2018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 实现了预期目标:一是大量历史遗留环境违法问题得到彻底清理 。 通过取缔搬迁、工程建设、水源地迁建调整等多种措施 , 对各地不同类型问题开展精准整治 , 解决了一大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 广东省2018年投入约84.24亿元 , 完成整治水源地环境问题合计923个 , 占全国总数的1/7 。 其中深圳市宝安、龙华、南山等区抽调400多人组成20多支拆迁谈判组 , 实现保护区内麻布、径贝等村整村搬迁“创举” , 完成1530栋违法建筑和历史遗留建筑拆除处置任务 。 福建漳州市为解决保护区内原住民生活污染问题 , 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 共投入资金约4亿元 , 建成并投用19个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 贵州省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 , 投资近20亿元 , 对一级保护区内部分原住居民实施搬迁并完成土地流转 。 二是饮用水水源地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总体消除 。 通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环境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 , 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 湖北荆州市斥资近8亿元 , 对柳林水厂一级保护区内已有83年历史的柳林洲油库完成易址搬迁;安徽芜湖市攻坚克难 , 采取有力举措搬迁了距水源地不足150米的油轮码头;广西柳州市投资3000万元对位於市中心的7座穿越保护区公路桥实施了22个应急池和5483米导流管建设 , 南宁市投入3亿多元开展跨主城区的邕江取水口上移工程 , 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 , 保障饮水安全 。 三是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显着提升 。 实现了全国水源地及环境问题“一张图”资讯化管理与调度 , 应用卫星遥感和执法APP大大提高了现场执法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 四是全社会水源地保护良好氛围明显增强 。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各媒体刊发了数百篇新闻稿件 , 报道了一大批整治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群众“水缸”安全的典型案例 , 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大力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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