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47个(11)

整合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相关职责 , 以及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职责 , 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同步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 , 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 。

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及各县(市)环境保护局 。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住房管理职责 ,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城乡建设管理职责 , 以及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职能等整合 ,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

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 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更名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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