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萝卜白菜被罚款,实在说不过去( 二 )

  当然 , 基於交通安全考虑 , 相关法规也确实明确规定了“客车不得违规载货” 。 但究竟什麽才算是违规载货 , 显然不能随意解释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 只要行李不超载、超高 , 且不含法律法规禁止携带的危险品 , 则不属於违规载货 。 从网上视频来看 , 乘客携带的萝卜白菜放置在大巴车内置行李箱中 , 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

  这也就是说 , 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 , 将乘客携带萝卜白菜视为“违规带货” , 不仅“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足” , 更是没有依据的违法滥权执法行为 。

  除了问责追责 , 这起事件的背後原因同样值得我们检讨反思——如此情理、法理原本都十分简单明了的案件 , 相关执法民警何以执意悖理而为?除了有权任性之外 , 是否还存在相关民警执法素质不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比如 , 是否准确充分掌握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另外 , 出於“底层民众春运期间会携带萝卜青菜”这种不接地气的认知和理解 , “执法为民”的理念如何落实到“时刻把群众冷暖疾苦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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