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问直销迷局:专家建议修规精确界定,增设信披、退货制度( 二 )

  最典型的就是 , 依据上述条例 , 直销只能做单层次计酬 , 但在实践中 , 许多直销企业多层次发展会员并计酬 。

  随后 , 司法解释将直销企业可进行的多层次限制为不超三层 , 但“下有对策” , 直销员纷纷注册为身份较为独立的经销商——与直销本质倒行 。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称 , 目前我国对传销的定义不够精确 , 尤其在电商等新型营销手段多样化的情况下 , 简单依据计酬层次判定传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

  孙选中还提到了公众的“痛点”:实践中 , 很多直销员为了能把产品卖出去 , 常常夸大宣传 , 甚至什么都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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