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团伙以“虚拟货币”组织传销被判刑( 二 )

  据介绍 , 徐某和马某两人为方便资金流动 , 还成立公司设立对公账号 。 采取建立微信群对下线人员进行管理 , 定期组织跳操、组织捐款、慰问贫困户、集会、出国等方式 , 组织下线人员参与活动 , 推销“五行币”等虚拟货币产品 , 层层发展新会员 , 获取高额利益 。

  经查 , 这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 涉案金额达到3000多万元 。 徐某和马某两人发展下线累计超过120人 。 法院一审对徐某、马某两人 , 均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六个月 , 各处罚金10万元 。

  办案检察官提醒 , 相比其他传销 , 虚拟货币传销以投资为幌子 , 存在包装高级 , 奖励奖品是虚拟货币本身等特点 , 这些虚拟货币随着参与骗局人数增加而相应升值 , 底层参与者也能获利 , 但一旦进入贬值期 , 底层参与者将血本无归 , 需要引起投资者高度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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