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奖励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

  我省将奖励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

  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 , 并经河北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的企业 ,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 , 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 对拟在境外主创板上市 , 并经境外证券交易所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 ,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 , 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石交所主板挂牌的企业 , 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河北新闻网讯(采访人员刘立)采访人员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办)获悉 , 为鼓励我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日前 ,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出《河北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我省将成立河北省财政支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资金”) , 每年省级财政将安排不超过1亿元资金对我省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首次实现直接融资的挂牌企业按融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 支持我省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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