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过年回谁家”与女友闹掰,起诉退还彩礼

日前 , 33岁的益阳男子刘某来到长沙岳麓区法院 , 起诉他的同居女友隋某 , 要求女友返还他所支付的彩礼钱等 。  

在刘某的讲述中 , 女友隋某是山东人 , 2017年底关于回家过年的分歧让他与女友关系降至冰点 。 "她不愿意随我回沅江过年 , 我只好一人回家过年 , 双方此后便开始分居 。 "刘某称 , 然而2018年4月 , 当他回长沙后却发现隋某把家中东西搬空 , 本人已回山东 , 之后便失联了 。

2015年年底 , 刘某与隋某在长沙通过手机交友软件取得联系后相识 , 数天后确定恋爱关系 , 两人同居在隋某位于岳麓区的住处 。

2016年4月 , 刘某购买了两枚钻石戒指 , 双方随后开始筹备结婚事宜 。

2016年12月30日 , 在隋某的要求下 , 刘某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努力赚钱、买房、买车后再领结婚证 。 保证书中 , 刘某还认可其母亲给付的10万元彩礼已经用完 , 并对款项用途予以列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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