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乱象背后:行业准入门槛待提高,执法监管待完善( 五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分析认为 , 一般情况下 , 传销具备三个特征 , 即“拉人头、缴纳入门费、团队计酬” , 其中 , 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不作为传销犯罪 。 在直销中 , 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产品的收入计算 , 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30% 。

  郭华指出 , 无论是直销还是传销均存在“分销模式” , 在实践中如果界限没有较好的把握 , 极易认定传销 , “由于在直销中存在‘多层次直销’ , 这种极易成为‘变相传销’” 。

  “目前我国对于传销的研究还不深刻 , 法学界与商业界存在不同的认识 , 特别是经营模式或者商业模式创新没有很好的厘清 , 如何界定传销、直销以及分销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 ”郭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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