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企业“债转股”持续加力( 八 )

  同时 , 还将把“债转股”同“僵尸企业”出清、发展混合所有制紧密结合起来 , 使这些措施形成合力 , 实现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 , 实现“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目标 。

  此外 , 业内普遍认为 , 本轮“债转股”的质量应得到进一步提升 。 “这需要市场和企业双方作出努力 , 并非一蹴而就 。 ”某国有大行“债转股”实施机构负责人说 , 一方面 , 实施机构要改变传统的债权经营思维 , 树立股权投资理念 , 要勇于参与企业的公司治理;另一方面 , 企业要尊重投资机构的股东权利 , 要主动改主动调 , 应借助“债转股”来增强自身的可持续竞争力 , 而非仅仅为了解决眼前的短期财务问题 , 更不能借此逃废债务 。

  为此 , 监管机构也对接下来的“债转股”实施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 。 具体来看 , 一是实施主体在“债转股”项目中应实现真正的股权性质投入 , 而不是仍然以获取固定收益为目的的“债转债” , 即不支持“名股实债”的项目;二是“债转股”有关股份以及相关债务减记要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 , 按照法律法规 , 由项目相关参与方协商确定;三是不支持“僵尸企业”“债转股” , 实施“债转股”项目应有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 , 恢复企业发展动能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 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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