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又有2个城市成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 二 )

  惠州市完成60项(类)水生态项目建设 , 完成投资76.95亿元 , 是计划投资69.68亿元的1.1倍 , 实现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 提高了水生态文明水平 。 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连续多年下降 。 东江干流惠州段水质长期保持Ⅱ类标准 , 有力保障流域沿线城市和香港用水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完成了华南地区首宗水权项目交易 , 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 。

  在试点建设期间 , 珠海、惠州两市均全面完成了广东省政府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各项任务 。 2018年8月通过水利部专家技术评估 , 12月通过了省政府验收 , 取得了显著成效 。 珠海市构建了“陆海统筹、水为脉络、望山见水、人水和谐、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滨海山水城市 , 惠州市打造了“一湖两江十四涌 , 一海三山八湿地”的惠民之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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