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黑名单”里奇葩车主:变车牌“F”为“E”

“酒驾”、“肇事逃逸”、“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这些看似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随着《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 , 违法驾驶人除了将面临行政处罚外 , 还可能成为失信人员 。 对于较重、严重失信人员不但在行业准入上受到诸多限制 , 而且申请银行贷款、购买车辆保险也将受到影响 。 据统计 , 2018年全市共有602名机动车驾驶人被列为较重失信人员 , 25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人员 。

变造车辆号牌导致较重失信

驾驶人吉某(男 , 26岁 , 盐城人)于2018年3月2日、3月3日、3月19日、4月1日、6月29日先后多次将自己名下的车辆号牌中的字母“F”变造为“E”后在我市栖霞区实施闯红灯、违停、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 随后南京交警部门对其车辆展开布控 , 2018年9月民警在建邺区将其查获 。 吉某的行为已构成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 南京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 , 并对其变造号牌期间的8起交通违法曝光 , 处以1300元罚款记38分的处罚 。 同时按照《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 吉某已构成较重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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