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招录4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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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招录422人

本文标题: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招录422人

为适应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组通〔2019〕4号)和《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市编制了422个考录职位计划。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32个;市(区)机关(含参公管理)241个;乡镇(街道)机关149个。根据分级分类考试的原则,报考职位分为A、B、C三类。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考录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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