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机制助力“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 二 )

  山东省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 , 意见从完善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政策和健全促进节约用水、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四个方面给出了明确的对策 , 力度之大不仅在全国走在前列 , 而且很多措施建立在“成本调查监审”基础上 , 可谓既科学又“超前” 。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

  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 。 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 ,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 , 综合考虑当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和企业、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 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 建立实施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 , 原则上污水处理费标准每三年校核调整一次 , 力争2020年底前全省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 并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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