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采集信息问题突出 手机App普遍存在越界索权( 七 )

  那么 , 何为越界索权、过度抓取?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 , 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这是有关组织和个人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原则 。

  杨立新说 , 网络交易平台组织进行网络交易 , 有权获取参加交易的人的相关信息 。 不过 , 网络交易平台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有两个要求 , 一是要有权获取 , 二是获取的必须是相关信息 。 无权获取而获取他人个人信息 , 是侵权行为;有权获取他人个人信息 , 但是超出合法的范围而收集与交易不相关的个人信息 , 同样也是侵权行为 , 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

  App运营商一方面掌握了大量的个人信息 , 另一方面也应有相应的能力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免受泄露 , 这既是App运营商的社会责任 , 也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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