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为贼 终身是贼?半月谈:别把未成年犯逼向死角( 二 )

  根据司法大数据统计 , 2009~2017年 , 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持续下降 , 尤其是近5年未成年犯罪人数平均降幅超过12% 。 这其中既有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 也有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政策对案件数量的影响 。

  据2016年《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显示 , 我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基本控制在1%~2% 。 但这一数字限定的年龄范围是初次犯罪时和再次犯罪时均是未成年 , 如果把再次犯罪的年龄扩大到成年以后 , 重新犯罪的比例就会有所提高 。 调研显示 , 初次犯罪的年龄越小 , 再犯罪的可能性越大、次数越多 。

  究其本质 ,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正是源于其再社会化失败 。

  未成年人由于社会化不足、社会化缺陷而犯罪 , 再社会化就是一个弥补、矫正的过程 。 未成年人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 , 具有一定可塑性 , 易感性表现也更为明显 。 如果面对的是恶劣的生存环境、残缺的家庭、社会的白眼、不良朋友圈……加上从小受处罚较多 , 甚至中断受教育过程 , 就很难习得主流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 也很难受到有效的职业训练而获得就业机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