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医治不忍妻子活受罪 丈夫一时冲动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二 )


  据了解,徐某和妻子是当地的五保户,常年住在养老院,无任何收入来源,膝下仅一患智障的女儿,无直系亲属。黄阿婆是江西中寰医院的老病号,多年来治病花了不少钱,此次入院救治进ICU病房,短短几天就花费近3万元,这对徐某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徐某的侄子告诉记者,徐某除了因为缺钱,主要还是不忍心妻子多年病痛活受罪,觉得再治疗已没有更多的价值。有着传统守旧思想的徐某认为,与其在医院去世,不如回家去。此时的徐某,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无独有偶。记者梳理发现,关于拔管事件,南昌并非首例。近些年来,国内一些城市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生命只有一次,无论是谁,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颜三忠表示,作为丈夫最亲的人理应竭尽全力陪同病患妻子走出磨难,但徐某的行为却反其道而行之。徐某的行为不仅为传统道德所不容许,也是现代法律明确禁止。颜三忠分析指出: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医护人员及时发现并抢救脱离危险,属于犯罪未遂。所以,从刑法角度看,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由于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且主观上是因为认为没有医疗价值而实施上述行为,加上与被害人是夫妻关系,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事实上,早在10年前,广东法院就曾对拔管事件以故意杀人罪作出判决。2009年2月9日16时许,广东深圳市民文裕章妻子胡菁在家中昏倒,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一周后,文裕章探望时,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护士与医生见状上前制止,文阻止医生救治,并说病人太痛苦,要放弃治疗。约1小时后,胡菁死亡。后经法医检验鉴定,死亡原因为死者住院期间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由呼吸机维持呼吸,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2010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拔管丈夫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检察机关抗诉,广东高院终审裁定,维持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一起起悲剧,让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再次走进公众的视野。徐某拔管事件发生后,网友对徐某的行为有的质疑,有的赞成,且各执一词。有网友认为,徐某的妻子既然无法救治,与其痛苦遭罪,不如放弃治疗安乐死。但也有网友认为,一切得听医生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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