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协议有效吗?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给出答案

南宁晚报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 , 受害人家属没有获得当事人授权 , 就代签赔偿协议 , 所签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近日 , 横县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 给出了答案 。 横县法院提醒 , 代签事故赔偿协议应当取得当事人授权或追认才有效力 。

2015年12月31日7时许 , 潘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左转弯未按规定让行 , 与对向驾驶摩托车的苏某发生碰撞 , 事故导致苏某因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四级伤残 , 住院治疗57天 , 花了医疗费53491.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700元、护理费5945元等费用 。

该起事故中 , 潘某某被认定负主要责任 , 苏某负次要责任 。 潘某某的货车在保险公司处购买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 事故发生后 , 潘某某与苏某的儿媳黄某签了赔偿协议 , 与苏某的弟弟苏某某签了二份协议书 , 但黄某、苏某某均没有取得苏某的授权 , 事后苏某也没有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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