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资月结月清 重罚“恶意欠薪”( 二 )

这两种情况分别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 ,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 , 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4万元以上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

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 , 1年内未再发生相应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可移出“黑名单” , 其间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再犯的 , 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 已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当事人再次发生劳动违规情形 , 再次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 期限为2年 。

畅通渠道投诉“有门”

日前 , 河南省人社厅通过官网和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省、市、县三级200余个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及有关负责人的通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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