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权限下放啦

  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为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 贯彻落实吉林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暨“只跑一次”改革会议精神 , 省人社厅拟下放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鉴定权限 。

  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鉴定权限下放 , 是落实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具体体现 。 此次下放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鉴定权限到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 原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权限不变 。 《省人社厅关于同意长春市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试点工作的批复》(吉人社函字〔2017〕112号)同步废止 。

  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人才激励等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 县(市)负责本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证书核发;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负责本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核发;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负责本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及本地区高级(三级)证书核发;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证书核发需报请吉林省人社厅同意后统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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