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大货车侧翻事故 律师详解各方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二 )

  警方通报称,1月3日7时02分,S228省道黄土塘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装载木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为避让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侧翻,车上木材滚落撞击到对向车道一辆轿车及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人员受伤。

  警方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事故造成被撞击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小轿车司机和电动自行车后座搭载人共2人受伤,肇事司机朱某红(男,44岁,苏州人)已被警方控制,经检测,初步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发路段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左拐已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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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很严重,被撞的那个!”事发地边上一家企业的门卫师傅夏协国告诉扬子晚报采访人员,当天早上7点,他和同事“交班”,忽然听到门卫窗户正对的路口传来“轰”一声巨大声响,然后看到很多人围了上去,就好奇地过去瞧个“究竟”。

  他说,自己看到担架上那个被撞的男性,手脚绷直一动不动,眼睛紧闭,只有嘴角还是微微张开,看起来情况很严重,随后就被救护车拉走了。另外,还有人也受伤了,不过情况要好很多。“撞得太厉害了,你看,那个杆子(路中间的交通指示设施)给撞断了!”他还透露,自己是本地人,就住在事发地附近。而事发地这个从西往东道路的路口,左转过去的一片区域,有很多居民,也因为如此,每天都有不少人骑电动车从此左拐,而且其中一些人“习惯”选择在机动车快车道直接左拐。

  “我知道啊,你说的是上午的那个事故吧,就在这里,你看这里(花坛)都坏了!”采访中,采访人员遇到了一位正在快车道上等待左拐的电动车骑行者,其所在位置就是事发地被撞电瓶车车主所在的位置。采访人员发现,尽管惨剧发生不久,但如同接受采访的这位师傅一样,就算是知道发生了事故且现场的损害情形依然历历在目,但并不以为然,这样的行人还有不少。采访人员粗略统计了下,半个小时内,足有七八个这样的人,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从快车道直接左转弯。

  采访人员了解到,事发的S228省道,是无锡通往外市如张家港、常熟的一条干道,路面很宽阔,最窄处也有双向六车道,且靠外边沿一侧实线外还有一条道,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不过,由于该路段沿线连接不少大型物流企业,所以来往的车流量相当大,且不少都是货车。由于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并列,经常是行人、电动车主伴行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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