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昌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有大变化!(20)

4.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53)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制定出台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 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 与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 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 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 , 区分情况推进改革 。 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原则上并入或将行政职能划入相关党政机构 。 市直部门下属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原则上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 。 其中副处级及以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调整 , 报省委编办批准后下文明确;正科级及以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调整 , 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下文明确 。 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 , 名称不再称“委、办、局” 。 今后 , 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和省部署推进改革外 , 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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