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为母亲后事争吵 姐夫劝和离奇死亡 最终直接闹上法院( 三 )


  根据刑事案件的调查,到底是谁推倒丁某,无直接证据。法院综合各方陈述,可以认定,姐妹俩争吵时双方激烈的情绪宣泄及强烈的肢体动作与丁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姐妹俩对丁某的死亡均负有责任。至于责任比例,根据现有证据尚难以区分主次,故双方应各自承担50%。
  法院经综合考虑,酌定刘平赔偿给原告各项损失合计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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