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为母亲后事争吵 姐夫劝和离奇死亡 最终直接闹上法院( 二 )


  姐姐一家将妹妹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6万余元。姐姐表示,在吵架的时候,她看到瘫痪在床的母亲手部晃动,便跑到房间里查看。再回头时,发现丈夫已经倒地,脑后出血。当时现场只有妹妹一人,一定是妹妹在吵闹中将丁某推倒死亡。
  刘平认为,对姐夫的意外身故,自己也很难受。当天晚上,姐夫进门指责姐姐不要吵,姐姐有点生气,于是一边让姐夫走,一边将姐夫往外推。这时候姐夫的手机响了,是外甥女打来的,他在从口袋里拿电话接听时被姐姐往后一推,结果身体失去平衡向后倒地,一瞬间头底下就流出一摊血。姐夫的死亡,和她没有关系。
  法院:姐妹俩均有责,各承担50%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丹申请对刘平就丁某倒地前的情形进行测谎,并接受测谎结果作为裁判依据,然而刘平拒绝接受测谎。据悉,丁某倒地处为水平水泥地面,没有门槛或任何坡度。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刑事案件的停滞,不影响案件民事赔偿的审理。丁某的死亡,与姐妹俩之间的争吵是否有因果关系,刘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责任比例,是本案的主要争议所在。根据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丁某倒地事发地没有门槛及坡度,丁某被绊倒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其倒地应是外力所致。姐妹俩在现场,排除其他第三方外力致丁某死亡的可能,外力的来源只能是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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