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欲毁约高价再卖被驳 对消费者太不负责任了( 二 )


  明明还不具备销售条件却违反规定搞预售,等手续办好了,房价也大幅涨了,就背信弃义地提出合同无效,这无疑是一盘如意算盘。但买卖双方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都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讲起码的信用。该诉讼被曝出后,之所以会引起轩然大波,就在于挑战了人们的常识当初无证先售以图从违法操作中获利的是你,现在想以举报自身的方式违约进而获得利益的,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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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欲毁约高价再卖被驳 对消费者太不负责任了—来源:光明网生活频道—编辑:刘顺


开发商欲毁约高价再卖被驳 对消费者太不负责任了
开发商欲毁约高价再卖被驳 对消费者太不负责任了

  这样翻云覆雨,还有基本的信用可言吗?不能被接受的,还有当地区法院认定内部认购合同无效的一审判决,这也违反了任何人都不应通过自己过错获利的基本道理。而西安中院的判决,就起到了矫枉的作用。这不是被舆论带着跑,而是遵循法律精神的依法判决。该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预售合同而非正式合同;涉事开发商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也只应当由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不必然导致其签订的预售合同无效,这些都有确凿的法律依据。依照现行法规,只要合同标的、内容不违法,并非枪支、毒品那样为法律所禁止、绝对无效的交易,客户也是作为善意购买人,那涉事开发商就应讲信用、按约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并促使合同生效和交易完成。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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