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红土地走出的抗战英雄( 二 )

  1934年10月,陈明随中央红军长征。遵义会议后,调干部团任教,后任训练科长、政治委员。1936年任中国工农红军大学高干科教员。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陈明任八路军随营学校政治委员。1939年冬,奉命进入山东,任八路军第115师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后任中共山东分局党校副校长、山东分局政府工作部部长、山东省宪政促进会常委、山东分局政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41年4月,陈明任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主持整个战时工作委员会工作。他根据山东的革命斗争实际,撰写、发表了许多有影响的文章,如《抗日民主政权》《拥护民主政权》等,还颁发了《县区乡各级政府组织条例》《民众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为建设山东抗日民主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1年11月,日军对山东抗日根据地沂蒙山区实行“铁壁合围”,妄图消灭中共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和沂蒙山主力部队。11月30日凌晨,陈明在沂南与费县交界处的大青山和日军遭遇,激战中,壮烈牺牲,时年39岁。

  红色是闽西的“底色”,也是这块红土地的“魂”。陈明烈士故乡龙岩是著名革命老区。近年来,龙岩市通过各种举措积极保护传承红色文化,进行了系统化、制度化保护,传承好红色基因,加快老区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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