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体检不知情下测出HIV 因举证不足被驳回( 二 )


  随后,他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让其回家养病。根据谢鹏提供的民事调解书显示,经法院调解,谢鹏与公司签署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其6.3万元的工资补偿,而后,他又重返岗位。2018年11月,谢鹏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等3家体检、HIV检测机构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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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体检不知情下测出HIV 因举证不足被驳回—来源:光明网生活频道—编辑:刘顺


员工体检不知情下测出HIV 因举证不足被驳回
员工体检不知情下测出HIV 因举证不足被驳回

  谢鹏诉称,涉事医院在其体检时,并未对其进行HIV抗体检测事先告知,此外,医院向公司泄露了他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隐私信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要求判令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市中区疾控中心、内江市疾控中心作出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12月28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举证不足一审驳回诉讼请求。根据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医院在HIV抗体检测前,是否向谢鹏告知体检包含此项目,成为庭审焦点,医院方面辩称,在诊断初检疑似阳性时通知过谢鹏,也与其进行了交流,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再次取样检查。但判决书并没有提到第一次检测时医院是否事先告知。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对新京报记者表示,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明确,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受检者相应的告知义务。殷清利补充道,这一原则性规定即说明作为体检服务的受检者,有权利要求医疗机构全面告知其参加的体检事项、具体要求及注意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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