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特等奖是“带薪休假1年” 亮点全部都在奖项的右下角( 三 )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对2552名在业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中国青年报》下属的社会调查中心曾经做过一份针对4325人进行的社会调查,50.4%的受访对象表示,所在单位从不实行带薪休假。数据也显示,落实带薪年休假比较好的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不休没补偿、跨年自动清零、年假被指定或冲抵、跳槽后年假缩水,这些潜规则印证着带薪年假落实不理想的现实。企业不让员工休年假,很多人由于工作繁忙、竞争压力等原因也自愿不休年假。根据规定,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以获得三倍日工资的补偿。据天府早报,周冬平律师指出,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员工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条例还规定不享受年休假的特殊情形,如有寒暑假的、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等。那么,年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安排呢?周冬平律师说,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本年度内应休末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除了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外,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还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另外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过,很多人拿不到这笔补偿,或者补偿缺斤短两,这已成为普遍现象。而为了规避三倍日薪补偿和法律责任,有的企业会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书面文件。因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职工递交过不休年假的书面申请,单位就无需补偿三倍工资。据中国新闻网,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企业强迫劳动者签署放弃年假的文书,没有反映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者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保住工作岗位没办法不得不签署,被迫放弃休假权利,违背了劳动者内心真意,这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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