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妇对簿公堂 原是为送孩子读“贵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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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妇对簿公堂 原是为送孩子读“贵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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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送孩子读“贵族学校”? 离婚夫妇对簿公堂

夫妻离婚后,除了对财产进行处理外,还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约定。前段时间,太仓一对离婚夫妇因为增加孩子抚养费问题闹到了法庭。

2016年,张女士跟丈夫协议离了婚,当时双方约定,女儿由张女士抚养,孩子的父亲每个月承担两千元的抚养费。

两人离婚时,女儿已经上了公立小学,张女士因为在苏州工作,跟丈夫离婚后就带着女儿到了苏州居住。后来,张女士想让女儿去转读私立学校,出于对孩子将来的考虑,前夫孙先生也同意了。

刚开始只考虑了学费是多少,但是读了这所学校后,各种费用开销随即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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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省钱,张女士带着女儿只好借住在朋友家,因此,张女士就要求前夫每个月增加一千元抚养费,并承担孩子读私立学校的一部分费用。前夫孙先生是太仓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员,收入并不算高,加上奖金收入年收入共十万元。

孙先生表示,当初女儿进这个私立“贵族”学校,他确实是同意的,但没想到,除了高昂的学费,还有很多其他的费用,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不小的数额,普通的工薪家庭根本无力承担,更何况是一个离异家庭。就读私立学校所需的高昂费用以及三千元每月的抚养费孙先生没有能力支付。

增加抚养费被法院驳回 抚养费不是想加就加

法庭上,孩子父母双方各执一词,一方是为了孩子考虑,一方则无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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