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厅通报写错两个受处分人名字 回应:工作人员误录( 三 )

  2018年10月下旬,澎湃新闻经多方核实并与当事人求证后确认,2017年度合肥财院的副院长中并无“马凤鸣”此人,此处的“马凤鸣”应是合肥财院原常务副院长马凤余;绿海学院的副院级领导中也没有“雄名文”,此处的“雄名文”应是绿海学院原院长助理熊名文。

  此外,针对《通报》中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的责任认定,马凤余、杨雁南和熊名文均向澎湃新闻回应称,他们此前因不同原因各自从原单位合肥财院和绿海学院辞职,辞职均为主动提出,与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

  到合肥财院之前,马凤余曾长期在安徽新华学院工作,历任教务处处长、院长助理、副校长等职务。马凤余10月26日对澎湃新闻称,他2017年9月到合肥财院工作,11月辞职离开,一共就两个月时间。至于《通报》中提到的自己和杨雁南在合肥财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一事,马凤余予以否认。

  马凤余还表示,在此之前他并不知道上述《通报》,他保留就此事与安徽省教育厅交涉及诉诸法律的权利。

  合肥财院和马凤余一道被《通报》“处分”的还有杨雁南。

  合肥财院是杨雁南的第一个工作单位。2007年,杨雁南毕业后就来到合肥财院工作,历任该院团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曾连续5年被共青团合肥市委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2013年,在合肥财院10周年校庆大会上,杨雁南被授予“突出贡献奖”。2017年3月24日至11月15日,杨雁南任合肥财院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发布杨雁南不再担任学生处处长的通知。

  杨雁南10月25日对澎湃新闻称,她2017年3月就开始筹备教育培训项目创业,11月主动从合肥财院辞职,其亦称辞职与《通报》中的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对于《通报》中提到的在合肥财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一事,杨雁南则表示“从未做过检讨”。

  和马凤余一样,杨雁南此前也不知道《通报》的存在,她表示会向合肥财院了解有关情况。

  《通报》中被“处分”的熊名文,在合肥财院和绿海学院都工作过,曾任合肥财院工商管理系主任、农商学院院长和绿海学院继教部主任、双创办主任、院长助理等职务。10月29日,熊名文也对澎湃新闻称,2018年3月他主动辞职,与《通报》中的绿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违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熊名文认为自己是替人背锅,他保留与安徽省教育厅交涉及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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