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手续伪造公章 虽未使用亦构犯罪

江苏新闻

为办手续伪造公章虽未使用亦构犯罪

□ 本报采访人员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矫亚伦

2018年4月 , 山东省临沭县公安局民警在对临沭县郑山街道某存沙点进行工作检查时 , 意外发现一枚临沭县人民法院的公章 。 民警将沙场负责人王某叫来询问 , 王某承认印章是其伪造的 。

事情要从2017年初说起 , 王某作为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 , 被法院判决支付赔偿款 , 但由于经济能力有限 , 无法一次性付清 , 就与原告签订了还款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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