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商标大战 三大疑问详解你挺谁( 二 )

但为何本案的这些商标能够被注册?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虽然两公司的商标中均有稻香村字样,但视觉效果上存在差别。而南北稻的产品也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仅“稻香村”三个字的重合,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更重要的是,苏稻和北稻早年注册的两枚商标虽然都属于第30类,但具体的使用范围并不相同。而北稻最新注册的“北京稻香村”经诉讼被认定与在先商标有明显区别,因此被获准注册。

南北稻香村商标大战 三大疑问详解你挺谁

南北稻香村商标大战 三大疑问详解你挺谁

据中国商标网,南北稻香村均持有“稻香村”字样的注册商标。

Q

两地法院为何同案不同判?

常莎律师表示,如果仔细阅读两份判决可以发现,双方在两起案件中诉求并不相同,针对的商品也不同,因此两案并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

北京知产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北稻针对的是苏稻未使用其注册商标,而用与北稻注册商标近似的图案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苏州的案件则涉及北稻超范围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

因此,双方均存在对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虽然北稻和苏稻各胜一场,但两份判决实质上并不存在矛盾。

Q

两案判决后将有什么后果?

目前,北稻诉苏稻商标侵权一案已进入二审程序,而苏稻诉北稻一案刚刚完成判决书送达,双方均有15天的上诉期,而北稻已公开表示将上诉。因此两案目前判决均未生效。

常莎律师指出,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判决中,禁止的是北稻在糕点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而并不涉及具体的产品禁售问题。如果北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已获授权的商标,再对外销售,则并不违背该判决。

如果两地法院作出的判决最终均生效,则北稻、苏稻均应依法执行生效判决。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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