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一男子司法拍卖中反悔 25万元保证金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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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一男子司法拍卖中反悔 25万元保证金打水漂

本文标题:靖江一男子司法拍卖中反悔 25万元保证金打水漂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靖江男子因为这个举动,25万元打水漂!还有这些想不到的……)

在网络购物中,不少商家为了让消费者买得放心,都推出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服务,这也给大家“任性”买买买上了一道“保险”。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司法网络拍卖和普通网购可不是一样的概念。一旦“悔拍”后果很严重!靖江一男子就因此25万打了水漂!

靖江一男子司法拍卖中反悔 25万元保证金打水漂

申请人姚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甲、刘某乙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靖江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网络拍卖。该套房产评估价为309万余元,起拍价为220万元。经过第一次竞拍,靖江男子张某以259.2万元的价格拍下了该套房产。其中,竞拍保证金25万元已由张某在报名时交纳,余款根据拍卖公告应由张某限期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然而,竞买人张某竞拍成功后却一直未支付拍卖余款,经法院多次电话催缴后仍未交纳,使得此次拍卖目的一直未能实现。随后,执行人员联系张某并要求他来法院沟通具体情况。

“这个房产我现在不买了,所以余款我不交纳。”在询问过程中,张某以“房子与自己相冲”为由,明确表示不愿意交纳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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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认为,竞买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悔拍,裁定该套房产重新拍卖,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张某交纳的25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张某不得参加该套房产的二次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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