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美的警察可以随便查路人身份证?说这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四 )

对于类似的搜身,美国和加拿大法律也有严格规定。只有被确认逮捕的情况下才能搜身和搜查随身物品,单纯的不给配合检查身份的情况是不能搜身的。

回到开始的问题,既然可以不表明身份,那为什么我们还会看见美国和加拿大警察在执法中将不配合的当事人击毙的事情呢?原因主要现场危险情况。

相较于国内来说,北美民间枪支等武器比较多。所以北美一线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危险情况会更多一些。为了保证执法的安全性,他们优先考虑的当事人会不会对他们造成生命危险。比如,美国警察深夜拦停一个明显酒驾的中年男子,肯定会要求他务必将双手放在警察看得见的地方,以免他突然掏枪出来伤害警察。如果当事人不配合或者有危险举动,警察优先想到的肯定是制服当事人。这些都是有特定场景的行为,也并不代表每一个不配合警察的人都会被击毙。而且北美警察也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特别是特定场景下的错误判断。

2010年1月,温哥华警方接到一个女子的报警,说自己在家里被老公家暴,打得很严重,很担心自己和家里婴儿的安全。这种涉及到生命危险的家暴在北美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温哥华警察立马派出两位便衣警察前去处理,但两位警察没有发现该栋房子住着两户不同的人家,华人屋主吴耀伟住在楼上,报警女子一家住在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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