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一企业老板 私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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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一企业老板 私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吃罚单

本文标题:常熟一企业老板 私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吃罚单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转移法院查封财产吃罚单)

常熟一企业老板,在明知公司设备被法院查封,却胆大妄为偷偷转移变卖。该企业日前收到常熟法院开出的5000元罚单,企业主当初写下悔过书。

今年7月3日,原告黄某与被告某织造公司在常熟法院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某织造公司应支付欠款16万余元,审理过程中,常熟法院依法查封了某织造公司名下的两台经编机,并告知其不得擅自处理该两台机器。但结案后该公司并未按照协议履行。7月23日,黄某向常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黄某反映,之前查封的两台经编机已被织造公司老板顾某偷偷卖掉了,所得钱款也并未支付给他。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来到常熟法院执行局。在法官面前,顾某承认自己将两台经编机私下卖至外地,所得钱款已另作他用。法官告知顾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到后果如此严重,顾某一再表示自己是小学文化、不懂法,后悔自己当初未经法院许可,擅自转移法院查封的机器。随后被暂行羁押的顾某立即筹款将案件欠款履行完毕,当场写下悔过书提交法院,并取得申请执行人黄某的谅解。

鉴于其上述表现,常熟法院最终决定对顾某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告知其复议的权利,顾某表示不复议,并于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将罚金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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