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男方护理假等接连出台 但在一些单位落地难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保胎假男方护理假等接连出台 但在一些单位落地难》。//本文由热心网友[人事科长文] 投稿。


保胎假男方护理假等接连出台 但在一些单位落地难

本文标题:保胎假男方护理假等接连出台 但在一些单位落地难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福利假”在一些单位落地难)

“准妈妈”田女士近来特别关注了一下与她有关的各种“福利假”,除了产假,还有保胎假、产检假、哺乳假,她的爱人还可以享受男方护理假、共同育儿假……这些假期都是近两年来新出台的,不少是近期才公布实施的。但田女士所在的单位除了产假,其他假期都没有。她向采访人员咨询,自己是否能享受这些“福利假”,如果单位拒绝怎么办?

关爱职工的“福利假”陆续出台

大家对产假都不陌生。2016年修改通过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江苏女性产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30天,共128天,男方护理假在此前的基础上延长5天,共15天,都不包含法定休假日。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新爸爸除了休护理假,还有共同育儿假。今年6月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创新举措,“鼓励用人单位在女方产假期间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省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意味着男方至少有20天假期,可以与女方一起分担育儿责任。

就在本月开始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又增加“保胎假”的规定,明确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此外,流产、产检都要给相应的假期。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单位担心增加成本,职工不敢休或休不满

这些福利假,实施情况如何?采访人员采访了省市有关部门和多家用人单位。采访人员发现,两年前开始实施的女性128天产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企业执行较好,部分小型民营企业没有按规定执行,女职工生孩子休假不发工资,或者不给足假期,少数企业甚至劝怀孕女职工辞职回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