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追踪:摔失主手机的大妈被警方传唤 失主不要赔偿道歉想静静( 四 )

津云追踪:摔失主手机的大妈被警方传唤 失主不要赔偿道歉想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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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妈涉嫌违法

网民在网络上纷纷发表自己的各种看法,有在道德方面谴责大妈的,有认为大妈的一系列行为涉嫌多重违法犯罪:非法占有、敲诈勒索、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津云新闻采访人员就此采访了浙江大平律师事务所的傅正勇律师。

傅正勇律师认为,《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当然《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也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但《物权法》并未确立拾得人的法定获酬权。”

傅正勇律师认为,当失主要求归还,拾得者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另外,《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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