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涉及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3月30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相旭东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作超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童衡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

周文博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利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徐峰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进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曹新海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徐同凯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杜兴淼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陈庆太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卫东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葛进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清磊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叶葳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谢善娟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井鑫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曹守军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慧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乙斌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忻越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伟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李季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小姣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罗来成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红梅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

相旭东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作超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童衡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文博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利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徐同凯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杜兴淼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谢善娟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乙斌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忻越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伟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杜东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秀叶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曹洋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陆建国、张焰、周兴国、刘浦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3月30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克晓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

黄桂萍、闫贵伦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仕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挂职)职务;

王绪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金玲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万树早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建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曲新生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