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有通知,“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三 )


“上世纪90年代 , 乡镇卫生院没有工资 , 包宏芳不愿意来上班 。 ”在开庭期间 ,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庭人员反复强调 , 当年包宏芳没有积极去找相关部门 , 可能因为没有工资不愿意上班 。
对此 , 包宏芳向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表示质疑:“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上班的通知 , 也不知道在哪个乡卫生院上班 。 ”她还说:“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都没有工资?不用吃饭不用喝水?”
开庭期间 , 包宏芳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反复叙述 , 1997年至今 , 自己为找工作 , 找了哪些部门、哪些人 。 她激动地问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庭人员:“我怎么没有找?”“我的档案去哪了?为什么不给我看档案?”“为什么我没去上班就给转正定级 , 工资哪去了?”
双方约定待调取包宏芳原始档案后 , 再次进行开庭 。 包宏芳的委托人游律师告诉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档案是关键性证据 , 看到档案我们才能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包宏芳期盼还原当年事情来龙去脉的真相 , 迫切地想知道到底是谁“偷走了”她的工作 。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 “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想要一个结果” 。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依据仲裁意见 , 依法处理包宏芳的事情 。
无论是哪一个环节酿成这一局面 , 包宏芳“缺失”了23年的劳动权利 , 是否应该予以补偿?
【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有通知,“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原题为《谁“偷走了”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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