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创业团队,APP刚开始开发的目标和绩效咋制定
谢邀。从问题描述看,这是很常见的团队构成不全,核心岗位不工作的情形。创业第一步就是明确核心人员,通常他们也要兼任外围的具体工作,但必须确定并白纸黑字公布。目标这个提法不够具体。预算案(含收入、支出)是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经营和投资计划是董事会决定,会明确资金收入以外的中间指标。董事们一般会听取执行团队(首席执行官为首)的工作报告,需要的话安排调研,然后制订经营计划和预算案。但是要注意:1、分解任务必须有人认领才行。简单地说,每一份提交董事会的方案都必须带着所有任务承担者签名,否则连议程都不会列入。2、必须安排足够强度的监督和处罚,以防执行团队违反计划。不然就被架空了。3、必须有足够频度的调整,适应经营情况的变化。创业早期差不多每周一次。绩效一般是含在报酬事项里。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会定,经理(首席执行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报酬是董事会定的,其他人有经理定。绩效的制订,通行原则是:1、有奖有惩,团队利益被伤害之前,当事人(任务承担者和相关人)的个人利益必须先遭重创。2、核心职权的失职处罚要拉大幅度,以防滥竽充数的投机分子钻进来。也就是说,董事、监事的失职处罚要大于经理(CEO),经理失职的处罚要远远大于其他职工,否则这个企业一定会空转,核心人员不工作,外围职工承担错误后果。一般来说,在完全创新的商业模式下,没有任何可参考的范例时,有经验的董事每周一个下午可以完成所有工作,其它时间可以去做兼任的具体工作(程序员、营销人员...)在业务逐步稳定后,工作周期逐步加大,直到每年一两次董事会就行。如果没有经验,又不引入独立董事,那就认认真真地学,虽然时间上投入多一些,但比起失控后带来的损失,这是微不足道的。反之,如果没有经验又不学习,干脆把这些工作跳过去不做。结果就是题主说的那样,团队协作不起来。核心人员肯定不会给自己明确奖惩,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履行职权。而外围成员也不太可能忠诚于这样的核心团队,所以营私舞弊是禁止不了的。
■网友
创业公司,还做绩效考核,装的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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