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 二 )


把“减刑”用到极致
2018年3月初 , 山西省委政法委接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报告和群众举报 , 反映“小四毛”任爱军在1994年和2003年两次服刑期间 , 存在内外勾连、弄虚作假、枉法减刑等问题 。
相关部门随即成立专案核查组 , 正式开展核查工作 。 经过对任爱军两次服刑期间的七次减刑逐一复查 , 发现每起减刑均不同程度存在伪造立功材料、虚构在监表现等情形;相关政法单位在此过程中 , 也不同程度存在弄虚作假、虚位监督、徇私舞弊等问题 。
1994年 , 任爱军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任爱军上诉后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对其虚假立功材料没有核实的情况下 , 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 。 在任爱军首次服刑期间 , 太原市第一监狱为其出具虚假保外就医意见和重大立功材料 , 先后保外就医1年、减刑2年6个月 。 任爱军入监服刑时间仅7个月 。
2001年 , 任爱军因涉嫌绑架罪被逮捕 , 2003年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项罪名 , 被判处无期徒刑 , 先后在汾阳监狱、晋中监狱、临汾监狱、曲沃监狱服刑改造 。
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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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涉案枪支 。 受访者供图
调查发现 , 任爱军服刑期间把减刑用到了极致 , 基本上是能减必减 , 且每次都是顶格去减 。 他申请减刑的方式有两种:监狱改造获取积分和重大立功 。 被判处无期徒刑后 , 从入狱到出狱 , 任爱军有4次常规减刑和两次重大立功记录 。
“正常来说 , 提请减刑后 , 两年之内不能第二次提出 。 任爱军则交叉进行 , 利用积分减刑后 , 马上换地方 , 再进行立功减刑 。 ”专案组有关工作人员说 。
任爱军通过电话等方式 , 与前妻张天舒等人保持密切联系 , 在他服刑期间 , 张天舒在外到处奔走、筹集资金 , 协助违规减刑事宜 。
律师郝某则通过检察院有关领导 , 认识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时任分管副局长、负责减刑相关处室的处长 , 又通过其他老乡 , 不断打招呼 。 经过关照 , 任爱军在监狱里表现糟糕 , 积分却多到用不完 。
殴打服刑人员王某事件发生后 , 任爱军不但没有受到惩罚 , 还借此调换到晋中监狱 , 并提交了减刑申请 , 刑期由无期减为18年 。 按照当时的规定 , 涉黑涉恶的重刑犯 , 需要不断更换监狱关押 , 这点被任爱军充分利用 , 逢换必减 。
晋中监狱用汾阳监狱弄虚作假给予任爱军的奖励积分 , 和相关伪造的减刑证明材料 , 提请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临汾监狱以晋中监狱认定的任爱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 , 提请对罪犯减去有期徒刑3年 。
常规减刑不到周期 , 任爱军就申请重大立功 。 2011年 , 任爱军检举了一起狱外命案 。 事实上 , 这起命案在2004年和2007年分别被同监狱的犯人检举过 , 等到任爱军检举时 , 监狱才将材料转到公安部门 。 别人举报过的事 , 又成为任爱军重大立功的理由 。
在服刑期间 , 任爱军不服管教 , 严重违反监规 , 充当牢头狱霸 。 对其严重违反监规行为 , 监狱不仅不予惩处 , 反而多次为其记功、表扬 , 报请减刑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对相关减刑材料审查把关不严 , 将任爱军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法官徇私枉法 , 分别三次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2年、1年10个月23天 。 自无期徒刑判决生效至2013年6月刑满释放 , 任爱军实际服刑仅10年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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